申請兩化融合基礎申報條件
一、申報“互聯網+制造”類項目的條件:
1.項目單位為在深圳注冊的法人企業(或其在深汕特別合作區投資控股的法人企業);
2.項目單位屬信息化應用企業;
3.項目單位屬制造業企業,或屬重點行業或行業龍頭企業;
4.企業成立滿2年;
5.企業上一年度繳納及減免的企業所得稅應不小于50萬元;
6.項目前3年度在信息化硬件、軟件、網絡、系統集成等方面的投資總額:申報“綠色制造項目”的,應不小于100萬元;申報其它類別項目的,應不小于400萬元;
7.申報“信息化綜合集成創新項目”的,申報單位的兩化融合發展階段應達到“集成提升”或“創新突破”階段(根據《企業兩化融合評估報告》的評估結果,詳見申請材料第6項)。
二、申報信息化公共服務平臺類及信息化服務體系建設類項目的條件:
1.項目單位為在深圳注冊的法人企業(或其在深汕特別合作區投資控股的法人企業)或社團組織;
2.項目單位屬軟件開發商、信息化服務商、行業協會或其它相關組織;
3.項目單位成立時間滿一年;
4.信息化公共服務平臺項目投資總額在500萬元以上,其中申報前3年項目投資總額應不小于300萬元。
申報兩化融合貫標需要達到的條件:
1、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,財務狀況和運營情況良好。
2、兩化融合工作具備良好基礎,管理規范,對建立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有需求。
3、具有建立實施管理體系的經驗,如質量、環境、能源、職業健康安全、信息安全和信息技術服務等。
4、優先支持我國級兩化融合示范企業,各?。ㄗ灾螀^、直轄市)、各行業兩化融合標桿(示范)企業,獲我國或省部級質量獎的企業積極申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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